本篇文章1465字,讀完約4分鐘

中國經(jīng)濟網(wǎng)北京8月10日綜合報道(彭博)據(jù)中央紀委監(jiān)察部網(wǎng)站報道,日前經(jīng)中共中央批準,中共中央紀委起草審查了第18屆中央委員、第12屆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(wèi)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、遼寧省委原書記王瓏的嚴重違紀問題。

調(diào)查顯示,王瓏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(guī)則,作為省黨委書記沒有履行黨政責任,沒有按照中央要求履行換屆職工首要負責人的職責,對遼寧省選舉產(chǎn)生的受賄選舉問題負有首要領(lǐng)導責任和直接責任。 履行全面嚴格的黨主體責任,公開妄議,違反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,公款大喝,跟風,違反組織考核的組織紀律,利用職權(quán)和職務(wù)影響,在干部選拔任用等方面向他人提供幫助,違反領(lǐng)取財產(chǎn)的廉潔紀律, 在公司經(jīng)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,其親屬利用從利益運輸中獲得經(jīng)濟利益的職權(quán)和職務(wù)的影響向他人謀取利益,收受財產(chǎn),涉嫌受賄犯罪。

王瓏作為中央委員,理想信念動搖,紀律意識喪失,嚴重違反黨的紀律,而且黨的十八大后也不收斂,不收手,造成不良的政治影響,必須認真解決。 根據(jù)《中國共產(chǎn)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等有關(guān)規(guī)定,經(jīng)中央紀委常務(wù)委員會會議研究和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,決定王煥開除黨籍,開除公職處分。 涉嫌將征收其違紀所得的犯罪問題、線索和相關(guān)財物移送司法機關(guān)依法解決。 對王瓏給予開除黨籍的處分,在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追認。

王瓏簡歷

王瓏,男,漢族,1950年3月出生,安徽省淮南人,1968年9月就業(yè),畢業(yè)于南京航空學院機械工程系機械制造專業(yè),工學博士、教授。

1968.09—1972.04安徽省舒城縣石岡公社插隊

1972.04—1975.09安徽省淮南化工機械廠工人

1975.09—1978.09安徽省淮南煤炭學院機電系礦機專業(yè)學習

1978.09—1979.09安徽省淮南煤炭學院機制技術(shù)教室教師

1979.09—1981.12北京航空空學院機械類機械制造工程專業(yè)碩士研究生

1981.12—1983.02安徽省淮南煤炭學院教師

1983.02—1986.04南京航空學院機械工程系機械制造專業(yè)博士研究生

1986.04—1987.09南京航空學院機械工程系講師、實驗室主任

1987.09—1989.02香港理工學院訪問學者

1989.02—1990.05南京航空學院機械工程系副主任、副教授

1990.05—1991.12南京航空學院機械工程系副主任、教授

1991.12—1992.03南京航空學院秘書長

1992.03—1993.05南京航空空學院副院長

1993.05—1994.07南京航空空宇宙大學副校長

1994.07—1996.12江蘇省省長助理

1996.12—2002.05江蘇省副省長

2002.05—2002.08江蘇省副省長、蘇州市委書記

2002.08—2003.02江蘇省委常委、副省長、蘇州市委書記

2003.02—2004.10江蘇省委常委、蘇州市委書記

2004.10—2005.01吉林省委副書記、副省長、代省長

2005.01—2006.11吉林省委副書記、省長

2006.11—2008.01吉林省黨委書記

2008.01—2009.11吉林省黨委書記、省人大常委會主任

2009.11—.01遼寧省黨委書記

. 01—.05遼寧省黨委書記、省人大常委會主任

. 05—.07遼寧省人大常委會主任

. 07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教育、科學和文化衛(wèi)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

. 03因涉嫌嚴重違反紀律,接受調(diào)查

第十七屆,第十八屆中央委員。

相關(guān):圖解:中紀委打虎月歷圖

十八大以來落馬為中央委員、中候補委員(表)

標題:“遼寧省委原書記王珉被"雙開" 對賄選問題負有首要領(lǐng)導責任”

地址:http://www.datongoofay.com//myjj/34176.html